笔者认为综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基本的诉讼,上海交通肇事罪收案笔录引发热议的余交通肇事案的二审判决从序违法的角度难说错误,至少单纯从“上诉不加刑”角度进行批判。余交通肇事案件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曝光立即引来热议,各种对立观点碰撞出文明的“刀光剑影”。笔者对其中有代表性的一部分进行了认真拜读,获匪浅。
由此可见,上海侵占罪律师联系方式在事实认定上,一二审判决书确实并无实质性差异。只是一审判决书对认定事实的叙述过于简略,未对“余案发时是否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且撞人的问题”给予回应。°余交通肇事案(涉及认罪认罚从宽判决、上...】北京市门头沟区于2019年8月2日起诉指控被告人余犯交通肇事罪。门头沟区于2019年9月11日作出(2019)京0109刑初138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余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 刑期一日。
余交通肇事案,在法律圈内被热议。该案案情是:被告人余交通肇事,撞死一人,上海交通肇事车主请律师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上海刑事999专门律师事后投案。门头沟认为,上海交通事故撞压人有自首情节,对其交通肇事罪量刑建议为缓刑。昨日,关于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问题的讨论热火朝天,法律人的目光聚起交通肇事案。 先了解一下案件的大致经过。 本案发生于2019年6月5日,晚上21时。
余交通肇事案引起了界和实务界的泛讨论,其中自首与认罪认罚之间的关系是值得研究的问题之一。这反映出新旧制度之间、实体法与序法之间在理解上的冲突。余交通肇事案的二审判决,力图以一种独立特行的方式维护社会价值,而且判决对案件中一些争议问题的分析不无理据。